近年来,由于工地“大深坑”施工造成的安全风险隐患不胜枚举,12月9日,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日前,岛城正式公布《关于逐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居民意见。十米深的“工地大坑”,沉降位移将不允许超出1厘米,超出“警戒线”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施工现场将被责令停工整顿。
“近年来,城市建设中高层建筑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发展迅速、深基坑工程日益增多、基坑开挖造成的基坑坍塌、管网爆裂屡有发生等情况。”市有关部门发布介绍说。其中今年上半年,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对市区房屋建筑在建工程的检查中,排查出各类隐患2192余条,对22个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工程下达了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工整改。
其中关于深基坑的检查中,该部门发现个别深基坑施工存在设计的具体方案滞后及对评审过的设计的具体方案擅自改动,监测数据不真实不系统,有的现场施工未严格落实分段开挖分段支护规定,发现严重隐患不及时报告主管部门等问题。除此之外,个别建筑设计企业仍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招用无资质队伍擅自施工行为。
“今年,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组织并且开展了深基坑工程专项检查,对市内四区深基坑工程做全面‘体检’,保证深基坑安全度汛。”工作人员介绍说。
12月9日,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日前,岛城正式公布《关于逐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居民意见,按照通知要求,为大大降低深基坑施工对旁边的环境的影响,一级基坑的坡顶沉降与水平位移报警值应当控制在基坑开挖深度的0.1%以内,二、三级基坑报警值控制在0.3%以内。
据了解,青岛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分类等级规划区分为一、二、三级:开挖深度大于10米(含10米)的基坑为一级深基坑,开挖深度大于7米(含7米)小于10米的基坑为二级深基坑,开挖深度大于5米(含5米)小于7米的基坑为三级深基坑。基坑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工程,分类等级以设计的具体方案专家评审意见定性为准。这也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十米深的一级深基坑,坡顶沉降、水平位移不允许超出1厘米。
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稿》规定,深基坑的安全测评评价结果定期在青岛市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上发布,有效期为一年。企业应于期满前1个月内向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提出复审申请。对存在违法挂靠、违法分包、肢解工程及存在严重安全风险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等行为的,应重新组织进行安全生产评价,并发布评价结果。
据介绍,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如果对自家附近的大坑有啥意见,可以在2012年12月14日17:30前反馈至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联系邮箱为。记者 郭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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